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平罗县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区、市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县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40号)、《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26号)和《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党发〔2020〕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工作主线,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振奋精神、兴县富民,为推动新时代平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作出贡献。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统揽政协工作的总纲
1.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
责任单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重要职能,使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4.落实专门协商机构职能职责。按照构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责任,更好发挥政协组织及其协商平台、机制程序的作用。主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充分协商交流、深化思想沟通,广集良策促进决策优化,广聚共识推动决策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完善政协协商内容。县政协要把协商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宁夏所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重要规划,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重要问题等,确定协商内容和协商议题。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社会治理的焦点,每年至少安排5次专题协商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等开展民主监督,每年民主监督性议题不少于2项。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就有关重要决策、重要法规规章等,在政协听取相关界别委员意见建议。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规范协商计划提出机制。坚持县委会同县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确定政协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议题。每年第四季度由县委办公室统筹,向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征集协商议题,县政协办公室向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征集协商议题,四办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初步意见,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审议后报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经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后提交县政协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完善政协协商工作规则。将政协重点协商活动纳入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施情况列入督查事项和考核体系。建立“不学习就不调研、不调研就不协商”工作机制,举办协商活动前,组织政协委员学习相关法律、理论、政策。对各种形式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分别作出规定。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8.丰富政协协商形式。健全以政协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为重点的政协协商议政格局,规范各协商会议机制,提高政协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等新形式,全面开展“有事好商量”“大家来商量”等新的协商方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扩大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积极开展网络议政,切实发挥政协“履职通”信息化平台作用,拓展委员网上履职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县委政法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1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9.提高政协协商质量。建立具有政协特色的应用型智库和参政议政人才库,教育引导委员树立协商理念,强化协商意识,遵守协商规则,不断培养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坚持有关部门向政协通报重大情况和发布重要信息制度(规则),为委员知情明政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协商议政质量评价体系和工作办法,为全面提高政协协商能力和水平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健全完善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和反馈制度。县政协要综合运用政协专报、调研报告、委员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将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委员提出的重要建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议形成的协商成果、委员在讨论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县委、县政府要重视政协协商成果、社情民意信息的采纳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要求有关部门落实的,有关部门应及时书面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采纳、落实情况,同时抄报政协。政协办公室应及时向提出意见、建议的有关党派、团体或政协委员反馈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1.创新政协提案工作机制。完善党政主要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建立提案提办清单制度,全面推行提案“清单式”管理。健全提案答复机制,提案承办单位应当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协商,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对提案进行答复,对不予采纳的要说明情况。县政府每年在政协全体会议上通报提案办理情况。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探索建立政协协商工作室。在乡镇(园区)建立政协协商工作室,由1名县政协领导联系、1名乡镇(园区)领导负责、2名工作人员联络、N名政协委员参与,开展点对点、面对面、事对事协商,将政协协商平台向基层搭建,委员履职向基层下沉,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促进协商成果就地转化。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乡镇、平罗工业园区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履职工作的中心环节
13.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建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主席会议学习制度、常委会议学习制度、委员培训学习制度、政协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等相配套的政协理论学习制度体系,推动理论学习广泛、多层、制度化开展。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做好凝聚共识工作。建立健全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情况交流机制。畅通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诉求表达渠道。做好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专题学习考察、界别协商、反映社情民意等工作。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关切、交换看法、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开展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委员学习座谈和党外委员专题视察。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建立凝聚共识融入机制。把凝聚共识融入视察考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17.建立规范界别委员联络室制度。优化界别设置,设立界别委员联络室。建立界别委员联络室指导员、召集人和联络员等制度,面向界别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界别群众的意见诉求,开展学习、宣讲和履职活动,影响带动界别群众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18.建立委员讲堂工作机制。组织委员发挥专长优势,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法规解读等方式,面向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宣传党的创新理论,阐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19.健全对外交流机制。加强同区内外县(市、区)政协的友好往来,组织委员赴区内外兄弟县(市、区)学习考察,做好区内外政协来平考察接待工作,展现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亮点,交流政协工作经验。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健全政协工作制度,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20.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制度。严格落实党对政协组织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政协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负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贯彻落实督查机制,确保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政协各项工作之中。
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协党组、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政协各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健全政协与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机制。做好政协协商同政党协商有关活动在协商议题、时间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实施新型政党制度,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自治区重要工作、重要事项讨论协商,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等作出机制性安排。通过联合调研、共同举办协商活动等方式,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政协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相关议题的调研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委员中的无党派人士参加。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开展经常性工作的机制,推进合作共事。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22.健全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完善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出席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听取大会发言、参加分组讨论、督办重点提案等工作规范。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根据需要,与分管工作相对应的政协界别委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完善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制度。健全政协办公室向政协主席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强化提案工作质量导向,健全提案、视察调研、反映社情民意、文史资料、理论研究、新闻宣传等经常性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23.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联系委员的重要纽带,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载体,要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学习制度体系,在思想政治建设上有新提升;要抓好调查研究质量提升工作,扬长避短,培育政协调研的特色和品牌;要抓好服务各种形式协商活动的“搭台”工作,聚焦专业规范的目标,提高专业化水平、丰富协商方式、营造良好协商氛围,以专委会工作的高质量推动政协工作的高质量;要抓好新时代的团结联谊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在联系界别上下功夫、在加强对外联系合作上下功夫,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最大限度凝聚人心汇聚力量;要抓好专委会自身建设工作,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带好委员队伍,培养好工作骨干,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加强和改进与上级政协的联系方式。县政协要坚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工作,扎实履职,主动接受上级政协指导,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政协做好调研协商工作,完善重大协商议题协同调研、联动协商等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制度的整体优势。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
25.强化政协委员政治责任。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两个维护”作为责任担当的首要任务。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理解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强化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要求的责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严格廉洁自律,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发挥积极作用。强化团结引导界别群众责任,自觉做党的政策宣传者、群众利益维护者、社会和谐促进者,积极主动联系服务界别群众,担负起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责任,团结界别群众跟党走。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6.着力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培训,制定委员学习培训计划,落实初任培训和年度培训,保证每位委员每届内至少参加2次以上的履职学习或专题学习。落实以会代培学习制度,组织委员参加政协开展的理论研讨会、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班等。落实每年政协全体会议期间集中培训制度。邀请区市县政协委员列席县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常委会议,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参加专题座谈,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强化委员培训力度,坚持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组织委员分批次赴区外开展专题培训,拓宽视野,提升委员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7.落实政协委员履职工作规则。尊重和支持委员依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为委员行使权力、担当责任提供保障。建立健全接待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委员履职档案、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常委提交履职报告、委员履职情况通报等制度。每年在举行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一次书面通报,并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建立健全委员产生机制、履职评价及激励、退出机制。依法依规严格委员管理,对违纪违法的、严重违反政协章程和不执行县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议决议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依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并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约谈、劝辞或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处分。对履行职责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政协委员给予表彰奖励,政协每届任期内,原则上组织1-2次优秀政协委员和优秀政协提案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21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加强县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
29.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县委坚持每届召开一次政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协重大工作任务。坚持县委常委会会议定期听取政协党组工作、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对政协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参加政协重要会议活动,带头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带头做党的统战工作,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加强对政协工作的具体指导,指导帮助政协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实际困难,为政协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0.完善统战工作和人民政协工作同向发力制度。将县政协机关列为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部长兼任政协党组副书记。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31.解决政协工作力量薄弱环节。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要求,支持县政协规范机关工作机构设置、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规范政协职责任务、履职方式等。县委组织部门在县政协机关选人用人问题上,要加强与县政协党组的沟通协商。选优配强政协各专委会工作力量,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保证政协工作人员核定编制,最大限度解决好政协机关“有人干事”的问题。注重政协机关和党政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对符合条件的政协机关优秀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加强政协委员中优秀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完成时限:2021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32.保障政协工作运行。县财政要将县政协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政协委员履职、政协协商工作室建设、文史资料出版、政协全体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外出考察学习、网络议政协商等工作,保障政协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33.落实政协党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各党派、各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进人民政协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区、市、县党委相关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政协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政协党组按程序对拟继续提名的政协委员人选提出意见的责任。县政协党组要支持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4.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平罗县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平罗县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专门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建设,健全完善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专门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工作规则,提高政协系统党建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协党组成员联系无党派人士以及宗教界委员机制,完善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功能型党支部、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双联系”制度,健全党员委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办法,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协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政协各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
完成时限:2021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35.推进政协机关党的建设。县政协机关党支部要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好“三会一课”等制度,围绕政协中心工作,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实施“强基进位 星级创优”工程,着力打造政协机关党建特色品牌,努力建设模范机关。
责任单位:县政协机关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6.加强党员委员队伍建设。要切实强化政协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具有政协特色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委员牢记党员身份,严格遵守党章和政协章程,在政协活动中的一言一行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视察调研等活动时认真思考、积极发言,充分发挥其在政治引领、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合作共事、廉洁奉公等方面的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7.推进主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新时代新使命新样子”学习讨论活动和“守初心 担使命 抓转型 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凝聚人心,兴县富民。
责任单位:县政协党组、县政协机关党支部、政协各专委会功能型党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8.形成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合力。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要把人民政协理论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学习的必修内容;要在政协党的建设、委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新闻宣传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同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作,积极参加政协协商活动,并在知情明政、转化履职成果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政协工作,对政协安排的重大协商议题等活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政协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为委员履职创造条件,支持其参加政协会议、培训和调研、视察、考察等活动,确保委员履职时间有保障、经费有落实、工作有支持,保障其各项待遇不因参加政协活动而受到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人民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委员所在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措施,分阶段作出工作安排,精心抓好实施,确保县委对政协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每项任务所列责任单位中,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参加单位。
(三)注重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好相关任务。落实任务需要增加参加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榷有关单位确定。县委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