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制定计划规定的责任单位和报送时间,提前研究谋划,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意见,严把文字文风,规范报批流程,认真做好今年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对未列入县委年度计划的规范性文件,县委原则上不予审议制发。因特殊情况确需制定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向县委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县委同意后方可追加立项。
中共平罗县委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2022年县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1.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2.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3.平罗县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4.平罗县打好“三大战役”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5.平罗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宁夏军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管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措施
责任单位:县人武部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6.平罗县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7.中共平罗县十五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
责任单位:县委巡察办
报送时间:2022年2月
8.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9.中共平罗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0.关于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1.关于在全县党校(行政学院)和中小学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1月
12.《平罗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工作细则(试行)》《平罗县重要改革方案制定工作细则(试行)》《平罗县重要改革任务推动落实工作细则(试行)》
责任单位:县委政研室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3.关于维护全县政治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4.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通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5.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6.平罗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7.平罗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报送时间:2022年3月
18.政协平罗县委员会协商成果办理和反馈管理办法(试行)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4月
19.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报送时间:2022年4月
20.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程序的通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报送时间:2022年4月
21.平罗县融媒体中心深化改革方案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报送时间:2022年4月
22.平罗县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报送时间:2022年4月
23.平罗县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报送时间:2022年5月
24.平罗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报送时间:2022年5月
25.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报送时间:2022年7月
26.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
27.平罗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报送时间:2022年10月